作者: 发布时间:2008-2-23 0:00:00 点击次数:
2008年2月22日,由浙商研究会、浙江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协会和浙江省人才开发协会、浙江工人日报联合主办的浙江省第二届"最佳雇主企业"和"伯乐奖"和首届浙江省"双十佳HR经理人"评选结果揭晓,公司凭借良好的综合实力荣获第二届浙江省"2007年度最佳雇主企业"称号,公司总裁助理陈英代表公司至杭州市电视台参加了颁奖典礼。
同时获得第二届"最佳雇主企业称号"的企业有浙江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东方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,还有浙江华日实业投资有限公司,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10位企业家荣获第二届浙江省"伯乐奖"称号,表彰仪式上同时发布了"首届浙江省双十佳HR经理人"获奖名单。国企、民营、外资企业均有斩获,其中民营企业占了大多数。
此次活动从2007年底开始,由单位和个人申报,经有关部门审查合格后,主办单位在浙江媒体上发布参评公告,公众通过邮寄、短信、网络等方式投出选票,并由评审专家委员会对各参评企业进行复评。评选活动吸引了数百家优秀企业参加评选,涉及了房产、消费品、旅游、IT、电子、制药、机械、化工、创意、服务等行业,代表了浙江人力资源发展的领先水平。
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陈诗达介绍说,为提高本次评比的公正性和指导性,组委会制定了严格的评选标准,最佳雇主企业必须达到"企业劳资关系和谐;企业重视关心员工工作生活环境;企业有着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;企业本年度增长率不低于12%;在社会上有着良好的企业品牌形象"等8个评选要求。而"伯乐奖"的评选必须符合"在挖掘企业内部人才,引进外部人才方面以及在鉴才、引才、用才、留才机制方面做出优秀成绩者;所在企业劳资关系和谐;近年度五典型劳资纠纷发生"等条件。
此次以"和谐"为主题的评选活动充分表明了浙江企业充分认识到"人才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",不断推进"鉴才、引才、用才、留才"等多层面人力资源的整合。浙江企业"和谐劳资关系"的建构很好地体现"建立和谐社会"这一主题。最佳雇主企业也成为越来越多企业的追求。


